私隱政策聲明



私隱政策聲明

1.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本公司之個人資料搜集措施,是用以辨識、檢索及處理顧客紀錄,使本公司能跟進顧客需要,提供貼身適切服務。有關閣下身分識別資料的特定用途,詳見下頁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2. 收集原則


為保障閣下個人資料的私隱權,本公司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的規定。

3. 收集方式

在試用/購買本公司療程或產品前,本公司會要求閣下出示香港身分證正本,並記錄閣下的身分證編號。閣下如不欲出示身分證正本,本公司保留向閣下提供任何服務或產品的權利。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7AA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將身分證轉讓給他人,即屬犯罪。

4. 收集個人身分標識符


閣下或須不時提供可辨識閣下個人身分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明文件號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住址、電郵地址、信用卡資料、教育程度、職業、家庭收入、興趣及喜好活動等。如閣下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可能令本公司無法為閣下提供適切的服務。如閣下未滿十八歲,必須先得到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方可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可辨識個人身分的資料。

5. 直銷

閣下一旦向本公司提供可辨識個人身分的資料,便可能會不時收到本公司/本公司聯號機構或合作夥伴的電話、電郵或直接的推廣郵件。如閣下不希望接收有關資料,請連同閣下的姓名、會員號碼及聯絡電話致函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本公司或會要求閣下在登記使用任何繳費服務前,先表明閣下的意向。

6. 資料的保存

閣下與本公司進行業務往來之時,本公司將保存閣下所有交易紀錄以作審核之用。本公司的一般政策是將有關資料保存一段合理時間。

7. 資料的披露

本公司擁有權益的任何公司共用閣下的個人資料,或向其轉移有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有關收集個人資料的聲明。倘閣下不希望本公司向任何第三者披露閣下的資料,請連同閣下之姓名、會員號碼及聯絡電話致函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

8. 查閱個人資料

閣下可已聯絡方式,向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要求查閱閣下的個人資料。
根據條例第28條,本公司可向查閱資料者徵收合理費用。然而,倘閣下確實是為作出合理更正而查閱個人資料,本公司可酌情豁免有關費用。

9. 更正個人資料

閣下必須以書面致函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提出更改個人資料,並提供須更正的正確資料。本公司會按《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23 條規定在收到閣下要求後四十天內更正閣下的個人資料。更正個人資料不會收費。

10. 保安

閣下向本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妥為存置於本公司的客戶服務系統內,只有獲授權人士方可查閱。

11. 查詢

如欲查詢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歡迎聯絡本公司顧客服務經理。

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閣下有權:

  1. 確定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任何個人資料;
  2. 在合理時間內查閱本公司持有的閣下個人資料;
  3. 以合理方式查閱本公司持有的閣下個人資料;
  4. 要求本公司更正任何不正確的個人資料。

根據有關條例,本公司有權對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處理費用。如欲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或本公司所持個人資料的副本,請致函下列地址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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